1.储油罐的防腐工程的施工、检查及验收应严格按照SH3022-1999《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》进行,防腐材料表面实干后,应分别对底层、中间层、面层漆膜进行干膜测厚,各层干膜厚度及涂层总干膜厚度应满足本规定中相关要求。
2.检查涂层道数和涂刷质量,并在涂层施工完成后进行外观检查。涂装质量主要检查内容包括:涂层有无漏涂、返锈、气泡、透底、流挂、皱皮等,涂层是否平整光滑,颜色是否均匀一致,并用5~10倍的放大镜检测涂层的针孔情况,或采用湿海绵法进行涂层针孔率检查,抽查率应不小于涂装面积的5%。
3.在每刷一道涂料时,要随机用湿膜测厚仪对湿膜厚度进行测量。
4.待储油罐完成防腐涂装, 漆膜实干后,应用测厚仪对涂层进行测厚。
5.要求储油罐涂层厚度均匀,验收标准采用“90-10规则”,即90%的测定值要达到规定的干膜厚度,允许10%数值偏低,但必须大于“规定值的90%” ,否则应增加涂装道数直至合格为止。
6.对导静电涂料,在施工完成、漆膜实干后,还须用涂料电阻率测定仪进行涂层电阻率的测定,验收标准引用GB 16906—1997《石油罐导静电涂料施工及验收规范》,涂层电性能测试结果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9Ω,或体积电阻率小于108Ω.m,且测试结果均宜在同一数量级内。
7.储油罐施工完成交工验收时,要备齐下列资料:
a. 所使用涂料的质量检验证明、测试报告或复检报告;
b. 隐蔽工程记录(含表面清理、喷砂、涂漆等各种中间过程的质量验收记录);
c. 涂装质量最终检查记录;
d. 导静电涂料涂层电性能测试报告;
f.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处理记录;
g. 返修记录等。